2018年5月6日本是普通的一天,但对于柳江区拉堡镇木罗村的丁某一家来说却不那么平常。
这一天,丁某与妹妹丁香(化名)一同回到柳江区里高镇某村看望母亲,事后,丁某驾驶自家的正三轮摩托车送妹妹丁香出来,朝里高方向行驶,行驶到一个路口时车辆在转弯的过程中突然不受控制,冲出道路,连人带车翻下与路面呈约3米落差的干水沟。事故造成了车辆损坏,丁某全身受伤,妹妹丁香当场死亡。
△ 事故现场照片(事故现场路面与干水沟车辆掉落处高度为3米)
一场交通意外,丁家兄妹阴阳两隔。
近日,柳江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宣判。
据了解,丁某并未取得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证,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,且事故的正三轮摩托车没有上过牌,也没有购买保险,属于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。事发时,由丁某驾驶车辆,其妹丁香坐在正三轮摩托车的尾部车厢内的小木头凳子上。
▽事故现场车辆照
△事故现场车辆照
经交警部门认定,丁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,丁香无责任。因丁某是丁香的亲哥哥,丁香家属一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谅解丁某,不追究丁某的刑事责任。
△ 事故现场道路
柳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丁某违反交通安全法,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本次交通事故致其妹死亡但得到了死者亲属的谅解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综合全案,被告人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法官提醒
很多人认为,只有驾驶汽车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。而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可见,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不管是驾车还是步行,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,都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。在此法官提醒,日常生活中驾驶三轮车的人越来越多,较少有人会因驾驶三轮车没有驾驶证而被交警部门行政处罚,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没有证照就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,在事故责任认定和可能面临的定罪量刑中,都会成为一个加重情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