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人得志 |
小人:旧指道德低下或行为不正派的人。指人格卑下的人取得权势。 |
扬眉吐气 |
扬眉:扬起眉头;吐气:吐出怨气、闷气。形容摆脱压抑心情后的高兴;得意的神情。 |
天经地义 |
经:道;原则;义:正理。绝对正确;不能改变的道理。比喻理所当然;不可置疑。 |
学然后知不足,教然后之困 |
学习之后,才知道自己的缺点;教学以后,才知道自己的知识贫乏。 |
价值连城 |
价:价格;连城:连成一片的好多城池。形容物品很珍贵;价值很高。 |
皮开肉绽 |
绽:裂开。皮肉都裂开。形容被殴打得伤势极重。 |
春山如笑 |
形容春天的山色明媚。 |
三长两短 |
比喻意外的灾祸或事故;现多指死亡。 |
饮水思源 |
喝水时想到水源。比喻不忘本。 |
反面无情 |
翻脸不讲情面。形容对人的态度突然变坏;不留情面。 |
前脚后脚 |
比喻紧跟着。 |
民不畏死 |
畏:惧怕。人民不怕死。形容不怕死的气慨。 |
作贼心虚 |
虚:怕。指做了坏事怕人知道,心里老是不安。 |
十恶不赦 |
十恶:旧刑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。指罪恶极大;不可饶恕。 |
贤母良妻 |
见“贤妻良母”。 |
东施效颦 |
美女西施因病皱眉;显得更美。邻里丑女(后称东施);机械地模仿;也皱起眉头;结果这副苦相使她显得更丑(效:模仿;颦:皱眉头)。比喻不顾具体条件;不加分析地胡乱摹仿别人;结果适得其反;显得可笑。 |
香火姻缘 |
香和灯火都用于供佛,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“香火因缘”。《北史·陆法和传》:“法和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,岂规王位?但于空王佛所,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且主上应有报至,故救援耳。” |
亡命之徒 |
指逃亡的人。也称冒险犯法;不顾性命的人。亡:无;命:名;亡命:逃匿则削除名籍;故以逃亡为亡命;即逃亡;流亡;徒:一类人(含贬义)。 |
古往今来 |
从古代到现在。泛指很长一段时间。 |
白草黄云 |
形容边塞荒漠凄凉的景象。 |
知往鉴今 |
鉴:借鉴。了解过去作为今天的借鉴。 |
屡试不爽 |
屡次试验都不错。 |
故态复萌 |
老样子又重新恢复。指原来的旧习气和老毛病又重犯了。 |
细水长流 |
细:微小。比喻节约使用财物;使经常不缺用。也比喻一点一滴不间断做某件事。 |
在此存照 |
照:查考,察看。写下字据保存进来,以作凭证 |
形形色色 |
形容事物类别很多;各种各样的都有。形形:原指生出这种形体;色色:原指生出这种颜色。 |
甘拜下风 |
甘心情愿拜倒在下方。自认不如对方;表示真心佩服。 |
经国之才 |
指治理国家的才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