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杀勿论的成语故事

拼音gé shā wù lùn
基本解释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出处清 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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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格杀勿论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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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长续短 | 《战国策 楚策四》:“今楚国虽小,绝长续短,犹以数千里。” |
进种善群 | 清·张鹤龄《法人篇》:“且变法之后,而人亦有与之俱变者,此进种善群之公例,而其效有操券决也。” |
青天霹雳 | 宋 释惟白《续传灯录 南康军云居宗振首座》:“我有一机直下示伊,青天霹雳,电卷星驰。” |
蠢蠢欲动 | 南朝 宋 刘敬叔《异苑 句容水脉》:“掘得一黑物,无有首尾,形如数百斛舡,长数十丈,蠢蠢而动。” |
苦思冥想 | 巴金《创作回忆录 关于<激流>二》:“我拿起笔从来不苦思冥想,我照例写得快,说我‘粗制滥造’也可以,反正有作品在。” |
暮史朝经 | 元·无名氏《刘弘嫁婢》第三折:“小圣在生之日,萤窗雪案,暮史朝经。” |
争先恐后 | 明 屠勋《屠康僖公集 重建陡门桥记》:“匪公帑而乐施者争先恐后。” |
坏法乱纪 | 西汉 戴圣《礼记 礼运》:“故天子适诸侯,必舍其祖庙,而不以礼籍入,是谓天子坏法乱纪。” |
肝胆过人 | |
归十归一 | 白诚仁、何纪光《小红军》:“你看他,又背红缨枪又拿手榴弹,收拾得归十归一,真像个久经锻炼的红军战士了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