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


鲁宾逊漂流记是经过朋友推荐才买的。一开始,我对这类的冒险书籍没什么兴趣,只不过朋友强烈推荐,才抱着试试的心态去看这本书,没想到这本书那么有趣,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,简直是爱不释手。

故事讲的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人---鲁滨逊他不听父母的劝阻,执意要去海外冒险,却不料被困在一个孤岛上,孤苦伶仃,生存艰难,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希望,以他非凡的勇气和机智生存下来。经过他的不懈努力,使用自己所学的知识,经过重重困难,终于顽强的活下,来并且救了一个名叫星期五的野人,还教他学英语,使他成为一个正常人,他还成了这座孤岛的岛主,在荒岛上住了28年后,终于找到机会,回到祖国,而且在1694年再次去了岛上······

我认为故事情节很有趣,很惊险。最让人映象深刻的是激战野人,那一章鲁滨逊和星期五与野人战斗是的场面写得十分精彩,生动。特别是野人被枪声吓到后那种惊讶,惶恐的样子在文中描写的十分形象,不免让人佩服起作者丹尼尔笛福的写作能力与他丰富的想象。力我想谁也不会认为他只是一个受过中等教育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