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依韵和田虎通判兼呈品防签判四首 其三》拼音版
宋代:陆佃
依韵和田虎通判兼呈品防签判四首其三-陆佃
剧谈终日少文移,幕府新开盛一时。羊酪未妨留灌顶,蟹螯何苦负操卮。
诗成醉里遗忘易,思发花前属和迟。更许此生刚节在,祇应惟有岁寒知。
唐代·陆佃的简介
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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